腾讯微博爆料2012年第一起“官员艳照门”,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,段一中玩弄诸多女性长达十年之久,并附上一男一女在宾馆内的不雅照,照片男女内容淫荡下流不堪入目,可以明显地看出裸身男人的发型。当事人段一中表示“照片是PS的,身体不是我的”。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陈副主任表示,单位已经获悉此事但是经过初步“基本对比”,照片中的男子并不是段一中。目前技术部门还在对照片的真实性进行调查,因为涉及个人名誉调查结果出炉再对外公布。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段勤表示,通过网络发布他人照片进行举报,若涉及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,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,窥探室内情况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,或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,在法律范畴内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,若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又将构成诽谤罪。真正利用好网络搜集举报线索还是应该由检察,公安等机关依职权名正言顺地开通“官网”,切实有效地搭建维护好网络举报平台,并依法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和人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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